有被禁止,而天文图书、太一雷公式等却一直禁止私人使用。唐代宗大历三年(768)有《禁天文图谶诏》,所禁“私家并不合辄有”者,就是“玄象气局(器物?)、天文图书、谶书、七曜历、太一、雷公式等”[7]。到后周太祖广顺三年(953),又有《禁习天文图纬诸书诏》,说:“自今后玄象器物、天文图书谶记、七曜历、太乙雷公式法等,私家不得有及衷私传习”[8]。 综合以上,可以说在唐五代,朝廷的“占卜正术”有天文占候、龟、易、五兆、式法等,其余则为杂占卜。 那么“杂占卜”又包括哪些内容呢?这在官方文献中记载不多,私人文献中则有一些。《柳氏家训·序》讲晚唐时的情况时说:“中和三年(883)癸卯夏,銮舆在蜀之三年也。余为中书舍人,旬休,阅书于重城之东南,其书多阴阳杂记、占梦相宅、九宫五纬之流”。我们就从这一记载入手,看看当时的“杂占卜”的情况。 《柳氏家训·序》中所说的“阴阳杂记”应是《阴阳书》之类。按《阴阳书》早在唐初即已流行。《旧唐书》卷79《吕才传》云:“太宗以《阴阳书》近代以来渐致讹伪,穿凿既甚,拘忌亦多,遂命才与学者十余人共加刊正,削其浅俗,存其可用者。勒成五十三卷,并旧书四十七卷,十五年书成,诏颁行之”。《阴阳书》的内容比较杂,但主要是时日选择术。前述唐德宗修廊遇十月魁冈事,宋白就用“阴阳氏书”云云作注。敦煌文书中保留了许多唐五代的占卜文献,十分珍贵,其中唯一一件明确标有《阴阳书》的卷子,讲得也是“葬事”的时日选择[9]。例如说“十月”“壬寅日、金、平、地下壬申”,“此日葬及殡埋,神灵安宁,宜子孙,启殡发故大吉。角徵二姓用之,被劫贼,大凶”。《阴阳书》的这些内容后来大部被纳入“时日吉凶书”中去了。 《柳氏家训·序》中所说的第二种占卜术是“占梦”。按《占梦书》或《解梦书》在唐五代也曾很流行。宋人编《太平广记》,用七卷的篇幅专辑“梦”的事例,其中就提到有《解梦书》。敦煌占卜文书中的《梦书》更多达15个卷号。[10] 《柳氏家训·序》中所说的第三种占卜术是“相宅”。这里不知是指相阴宅还是相阳宅,要之是指《宅经》类著作。按《宅经》在唐初也已流行。前述《旧唐书·吕才传》记吕才对占卜术的看法,其中专有“叙宅经”一篇,并专门提到了《五姓宅经》。敦煌文书中《宅经》卷子也不少,其中提到名称的有《李淳风宅经》、《吕才宅经》等二十四家《宅经》,也包括有《五姓宅经》。 《柳氏家训·序》中所说的第四种占卜术是“九宫”。按“九宫”本是占卜术的一种 上一页 [1] [2] [3] [4] [5] [6] [7] [8] [9] [10] [11] [12] 下一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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