颁行天下,凡官方文书必用其书写,再以当地文字(汉文、畏兀儿文等)附之。为推广这种文字,朝廷在地方上广设蒙古字学进行教授。大批汉人为获进身之阶,入蒙古字学读书。精熟蒙古语、取蒙古名字、具有蒙古化倾向已成为汉族社会中并不鲜见的事例。蒙古语的语法、词法还渗入汉语当中,形成一种非常有特色的“元代白话”文体。辽、金、清诸朝都曾创立自己的文字,但没有哪种文字能对汉族地区产生这么大的作用力。而汉语文对蒙古贵族的影响,却比对其他北族王朝的统治民族弱得多。宫廷中主要使用蒙语。史料记载忽必烈与儒臣许衡的对话情况说:“先生每有奏对,则上自择善译者,然后见之。或译者言不逮意,上已领悟;或语意不伦,上亦觉其非而正之。”〔21〕可见忽必烈虽有一定程度的汉语水平,但仍不能完全脱离翻译。这种情况在元朝诸帝中应当是比较有代表性的,大概只有最后两个皇帝——文宗和顺帝,汉语文水平稍高,属于例外。元朝的儒臣们为了向皇帝灌输儒家思想,不得不将经书、史书和有关讲解用蒙文翻译出来进讲,花费九牛二虎之力,其间甘苦,可谓一言难尽。蒙古、色目大臣通汉文的,也是少数。清人赵翼曾就此作初步研究,指出元朝“不惟帝王不习汉文,即大臣中习汉文者亦少也”。〔22〕 有的蒙古贵族到地方任官,执笔署事,写“七”字之钩不从右转而从左转,“见者为笑”。〔23〕作为汉族地区的统治者,对汉语文如此生疏,其统治效果是可想而知的。 与汉化迟滞的特点相联系,元朝的政治体制也呈现出鲜明的二元色彩,即所谓“既行汉法,又存国俗”。史学家孟森说:“自有史以来,以元代为最无制度,马上得之,马上治之,……于长治久安之法度,了无措意之处。”〔24〕 所谓“无制度”,不能理解为没有制度,而应当是指其制度具有二元性,与汉族王朝传统的典章制度差距较大,或者名同实异。元朝制度的二元性与辽代南北面官并立的形式不同,而表现为“蒙汉杂糅”,两种不同来源的制度互相联系,嵌合在同一运转系统当中。政权主体形式仍然是传统的汉式中央集权统治体系,残存的蒙古旧制则被各自配置在这一体系内部的不同部位发挥作用。北魏、金、清诸朝制度都有类似性质,但不如元朝明显。对于元朝的种种“蒙古旧制”,蒙元史学者大都有过比较深入的研究。此处想说的是,元朝一些制度的制定和运行,表面看并没有很强的蒙古色彩,但其本质上却仍反映出文化差异的背景。这实际上也是制度二元性特色的重要体现。 不妨以吏员出职制度为例。吏员出职是元朝很有特点的一项制度,在此制之下官、吏 上一页 [1] [2] [3] [4] [5] [6] [7] [8] [9] [10] [11] [12] [13] [14] [15] [16] [17] [18] 下一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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