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随意杜撰。如第10回曹操以荀攸为“行军教授”,当时无此官职,据《三国志·魏书·荀攸传》,应为“军师”等等。 3.官爵文字错讹。如第16回有“奉军都尉王则”,据《三国志·魏书·吕布传》注引《英雄记》,应为“奉车都尉”;等等。 (四)历法错误。包括: 1.引用史实而错写日期。如第1回写“建宁二年四月望日”,大蛇蟠于帝座;查《后汉书·灵帝纪》,应为“建宁二年四月癸巳”(即四月甘二),等等。 2.干支错误。如第45回写诸葛亮与刘备相约:“以十一月二十甲子日后为期”,而据《二十史朔闰表》,建安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并非甲子日,而系壬申日。 3.杜撰历史上没有的日期。如第40回写曹操“选定建安十三年秋七月丙午日出师”,而据《二十史朔闰表》,建安十三年七月并无丙午日,只有丙辰、丙寅、丙子日。 (五)其他错误。这里略举两种: 1.人物年龄误差。如第1回写刘备“年已二十八岁,而据《三国志·蜀书·先主传》推算,应为“年已二十四岁”。第59回写韩遂自称“四十岁矣”,而据《三国志·魏书·武帝纪》注引《典略》推算,韩遂此时已年近七十,作者因误解史书而随意写错(韩遂之父与曹操同时举孝廉,作者便误以为韩遂年龄小于曹操)。 2.名物描写前后矛盾。如第32回写徐晃“一切斩汪昭于马下”,而在《演义》中,徐晃一直是用大斧的。 上述种种错误,总数至少在700处以上。这是一个惊人的数字! 这两篇论文发表以后,在学术界和出版界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。经过几年的艰苦奋斗,我终于推出了四种《三国》整理本。 回顾整理这四种《三国》版本的过程,以下四个方面值得一提: (一)明确的校理原则 1.明确工作的目标和范围。所谓“重新校理”,是说在传统的标点、分段、校勘异文等古籍整理方法的基础上,着重在“理”字上下功夫;也就是说,针对《三国演义》作为历史演义小说的特殊性质,充分吸收《三国演义》研究的成果,尽可能校正书中的“技术性错误”。其目的,是要为国内外广大读者提供较好的版本,并为专业研究工作者提供有益的参考。而所谓“技术性错误”,是指那些并非出自作者的创作意图,并非作品艺术虚构和艺术描写的需要,而纯粹由于作者知识的局限,由于作者一时笔误或者传抄、刊刻之误而造成的、属于技术范畴的错误。这样,目标和任务都清楚了。 上一页 [1] [2] [3] [4] [5] [6] [7] 下一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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