)正式定都于临安(今浙江杭州)。民间有传说“泥马渡康王”。在位初期因为动乱,起用主战派李纲、岳飞等等。他大部分时间都是重用主和派的黄潜善、汪伯彦、秦桧等人,并处死岳飞、罢免李纲、韩世忠等等。由于当时金国已经占领了中国北方的大部分领土,宋高宗授意丞相秦桧和金议和,签定绍兴和议,以称臣赔款为代价,取回一部分实际上由金控制的领土,迎回宋钦宗(后来金未放钦宗)。宋金东以淮河,西以大散关为界。宋高宗仅有一亲生之子赵旉,早夭。绍兴三十二年(1162年)六月,以“倦勤”想多休养为由,禅位于太子赵眘,是为宋孝宗。从高宗禅位看,他并不贪恋皇位,而岳飞屡劝没有子嗣的宋高宗立嗣,为高宗所忌,最后以“莫须有”罪名杀死岳飞。从这个罪名看,按当时宋朝的法律,岳飞确实该杀。 莫须有,南宋时期中古汉语的口语,历史学家李傲的解释是“难道没有吗?”,后来为了包装岳飞这个明星,莫须有被文人解释成了凭空捏造。岳飞由于深受重用而干涉高宗立嗣的问题,不需要证实其谋反罪名就可处死: 南宋张戒《默记》记录如下:薛弼以甲字正月,道由建康谓戒曰:‘弼之免于祸,天也。往者丁巳岁(注:绍兴七年为丁巳年),被旨从鹏(注:岳飞字鹏举)入觐,与鹏遇于九江之舟中。鹏说曰:“某此行将陈大计。”弼请之,鹏云:“近牒报:虏酋以丙午元子(注:指宋钦宗之嫡长子赵谌。靖康元年为丙午年,当时宋钦宗立赵谌为太子)入京阙,为朝廷计,莫若正资宗之名,则虏谋沮矣。”弼不敢应。抵建康,与弼同日对,鹏第一班,弼次之。鹏下殿,面如死灰。弼造膝,上曰:“飞适来奏,乞正资宗之名。朕喻以卿虽忠,然握重兵于外,此事非卿所当与也。”弼曰:“臣虽在其幕中,然初不与闻。昨至九江,但见飞习小楷,凡密奏,皆飞自书耳。”上曰:“飞意似不悦,卿自以意开喻之。”弼受旨而退。嗟夫!鹏为大将,而越职及此,取死宜哉!弼又云:“不知若个书生教之耳。”’ 《金佗粹编》卷二十一《吁天辨诬》卷一《建储辨》引熊克《中兴小历》如下:‘绍兴七年夏四月,上诏飞入觐,弼亦移书趣飞行。至是飞偕弼入奏事,飞以手疏言储贰事,冲风吹纸动摇,飞声战不能句。飞退,弼进,上视之色动。弼曰:“臣在道,常怪飞习写细字,乃作此奏。虽其弟子无知者。”’ 赵鼎《忠正德文集》卷九《辨诬笔录·资善堂汲引亲党》:‘鼎丁巳秋再相,适岳飞入朝奏事。翌日,上曰:“飞昨日奏乞立皇子,此事非飞所宜与。”鼎奏曰:“飞不循分守 上一页 [1] [2] [3] [4] [5] [6] [7] 下一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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