濮越,燕之东北有肃慎等。这样看来,周朝的实际控制区只有沿黄河一线,就连晋南也有少数民族的独立政权。 起初,周公灭奄,太公灭蒲姑,势力仅至山东境内。淮夷、徐夷仍倔强不服,后伯禽被围,成王派兵解除夷之围,徐夷仍自称偃王,曾联合九夷伐周,穆王承认偃王在东方的霸主地位。以后穆王教楚伐徐,徐败。楚至熊通时正式称王,不承认周天子的地位。楚又成为南方的新兴强国。昭王伐南蛮,全军覆没,君臣淹死在汉水里。最紧急的外患,还是西北方戎狄族的入侵。周都镐京(今西安西南)接近戎、狄。汧(千)、渭两水之间,是西戎入侵的路线。周初,曾大败鬼方,俘获一万三千多人,斩首、割耳人也不少。此后,戎狄又多次寇周。 西周穆王时王道衰微,奴隶制开始动摇和衰落。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: 首先是井田制开始动摇,奴隶制的土地国有制开始向土地私有转化。西周中期以后,土地所有制开始发生变化,“田里不鬻”的格局被打破,出现了土地的赠送、赠偿、交换、抵押和典当的现象。1975年在陕西岐山董家村出土的共王时代的卫(he,调味器)的铭文记载,共五三年,裘卫用一件瑾璋、两个玉虎、两件鹿皮挂肩、一件蔽膝换得矩伯的十三田。同时代的《生簋》(簋音gui,古代盛食物的圆形器具)铭文记载,格伯以三十田换取生的四匹马,双方立契约为证。到周宣王时,“民不肯尽力于公田”的现象日趋严重,于是宣王便宣布“不籍千亩”(《国语•周语上》),即宣布废除借助民力以耕公田的藉田制度。集体助耕公田的方式瓦解后,奴隶主不得将“公田分授各夫”,租给农民耕种。这样一来,不仅土地国有制出现了向私有制的转化趋势,同时封建性的租佃关系也开始了萌芽。 其次是阶级结构发生分化,社会矛盾日趋尖锐化。阶级结构的分化发生在两个层面。一是奴隶主贵族内部出现了急剧升降变化。一部分地位较高的贵族,只醉心于掠夺战争和享乐,不注意经营农业生产,结果田地荒芜,奴隶逃散,家道衰落。一部分地位较低的奴隶主,锐意经营农业,招徕流散奴隶,不断扩大土地规模,形成了新的暴发户。此外,政治上升降也易造成经济地位的变化等等。这样,在奴隶主集团内部出现了兴衰浮沉的波动。如上文提到的矩伯是一衰落贵族,而裘卫则是典型的暴发户(齐涛主编《中国通史教程•古代卷》P76)。二是一部分“庶人”可以以“金作赎刑”(《尚书•吕刑》),而成为自由民。这两个层面的阶级分化,就直接动摇着西周奴隶制的统治。社会矛盾的日益激化,也表现在两个层面。一是平民和贵族的矛盾加剧,繁重的赋 上一页 [1] [2] [3] [4] [5] [6] [7] 下一页
|